關於敲棺這個習俗,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前一陣子有一個新聞畫面,有一個孫女誤信了直銷集團,所以她延誤了治療,結果癌症過世,老奶奶很捨不得她,在她出殯的那一天,敲了棺木一下的那個新聞畫面。
為甚麼會有敲棺這個儀式呢?因為傳統習俗認為晚輩如果先長輩離去,讓長輩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就是大不孝的一個行為。這樣的行為到了陰間是需要接受王官的審判、會下地獄。所以長輩為了不要讓晚輩到了陰間去承受這樣的審判,所以他要先行責罰這個晚輩,所以在棺木出殯的時候,他會先行敲棺木,以示說這個長輩已經責罰過這個晚輩了,希望他到了地府之後不要再接受懲罰,這個就是敲棺習俗的由來。
通常敲棺的時間是當棺木已經封釘完畢、要發引之前,我們就會請執行敲棺的長輩舉起他的敲棺杖,然後象徵性的在棺木上敲三下,就是以示責罰過了,這個就是敲棺的儀式。
基本上師娘認為說這個習俗我個人不是很建議,因為尤其是我們現在的社會,其實醫療在進步的情況下,非常非常多的長輩非常高壽,90幾歲、甚至百歲的人瑞都有。然後常常活到這麼高壽的長輩們,他的子女眾多,裡面常常會發生晚輩先他離去的事實。
我就曾經遇過在我執案的過程當中,有一個老奶奶她的兒子70幾歲因為癌症過世,在告別式的時候,她的親戚都告訴老奶奶說她一定要執行這個儀式,不然晚輩他到了地府會去受到懲罰,所以老奶奶就要求我們幫她準備相關的物品做敲棺這個儀式,可是當她的敲棺杖落下棺木的那一剎那,老奶奶是痛哭昏厥、不支倒地的,我看到這一幕其實覺得非常不忍心。
因為我覺得敲棺是一個習俗沒有錯,可是要考量到現在的時空背景,年紀這麼大的長輩其實她要承受兒子先她離去已經是一個很殘忍的事實,可是兒子也是不得已,因為他是生病,並不是說他是自殺或是說他沒有珍惜自己、還是意外。所以這樣不得已的情況下,又要讓90幾歲高壽的老奶奶去承受這個敲棺的痛,我個人是比較不建議。
可是如果有一些情況是譬如說晚輩年紀很輕,然後他是自殺過世或是說真的是意外,通常這一類在習俗上認定是枉死,長輩其實他們還承受的住,而且長輩也覺得說敲下這一杖之後,他的小孩子以後不必去受到責罰,他的身心承受的住,同時又可以讓他的心情得到解脫,覺得說雖然你離我而去了,可是我敲下這一杖之後,你之後在陰間是一路順遂,你不會再去受到責罰,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心靈的撫慰作用。
所以敲棺這個儀式到底做或不做、適合不適合,我覺得是要因人而異,而不是說每一個晚輩先行離世的時候,我們都一定要做敲棺這一個儀式。
近期留言